为解决引进高端人才编制紧缺的问题,营山县出台《营山县高端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设置高端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确保高层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
《办法》明确,在总量内进行调剂70名事业编制作为高端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按照“专编专用、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走编销”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单列管理、动态调整。使用专项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进行实名制管理。
在编制审批流程上,力求做到精简高效。用人单位提出高端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办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并下达编制使用计划。高端人才引进实行专项编制管理,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范围,不得挤占、挪用、冒用专项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