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落实省、市森林防灭火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森林防灭火应急抢险能力,营山县委编办科学设置机构,厘清职责边界,统筹编制资源,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反应灵敏”的应急管理体系。
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机构。严格对标对表。借机构改革之机,调整完善应急委员会和减灾委员会职责,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监督、水旱和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灭火、震灾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针对森林覆盖率高、防火任务重等情况,合理优化森林防灭火救援体系、做到“防救治”体系完整。在乡镇统一设置乡镇应急和安全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防灾救灾工作。
二是细化职责明确分工。厘清部门乡镇应急职责。年初印发了《营山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全面落实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件,有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出台《营山县应急管理职责体系有关事权划分意见》,在部门应急管理职责分工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关于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责任体系,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职责体系。
三是统筹调剂强化保障。坚持“保应急、动态用编”原则,自我加压、内部挖潜,统筹调剂各类编制,全力保障应急管理方面的用编需求。以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统筹调剂各类编制,解决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任务与编制数量不匹配问题。以优化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为依托,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立了内设机构“森林防灭火管理股”,并明确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以强化消防救援力量为目的,在全县事业编制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为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专题研究为应急管理局增加了3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救援队伍的管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