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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

顺庆区委编办持续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顺庆区委编办通过建机制、强管理、抓精简、重监督,确保全区议事协调机构设的规范、调的合理、撤的及时。

  一、建机制,严格审核。构建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编办日常管理,“两办”协同负责的管理机制,议事协调机构的成立由部门起草、编办审核、“两办”发文,把牢了前置审核关口。主动对接“两办”,由区委、区政府和“两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表述未经审批同意的议事协调机构设立事宜。

  二、强管理,规范运行。出台了《南充市顺庆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对议事协调机构设立、运行、变更、撤销和监督的程序进行了规范,根据设立4项依据、不得设立4类情形、应予撤销9类条件,科学研判设置,确保照章办事、有规可依。

  三、抓精简,动态调整。按照“依法依规、上下对应、从严从紧、精简高效”原则和“撤销一批、合并一批、调整一批”的工作思路,充分结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提出清理规范建议,充分征求部门意见后按程序清理精简,确保严控总量、去粗存精。

  四、重监督,提升质效。将议事协调机构监督检查纳入部门职能运行评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报告等内部督查,同时纳入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外部督查范围,内外兼顾、形成合力。建立议事协调机构台账管理制度,切实巩固清理规范工作成果,确保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