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23项市级事权下放到三区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 为厘清市级政府和市辖区政府职责边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按照“依法依规、能放则放、能让则让”的原则,我市将23项市级事权下放到三区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共涉及土地统征、土地收储、土地出让、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改造、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园林绿化维护和改造、城市管理执法八个方面。市级部门将于5月底前向三区政府和南充经开区管委会完成各项工作移交,确保2016年6月1日起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