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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

营山县“四力同发”完善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6日

       营山县通过规范街道机构设置、激活干事创业激情、整合街道执法资源、优化街道职能职责四项举措,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升街道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着力优化街道机构设置。按照“4+N”模式完善街道机构设置,绥安街道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9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朗池街道和城南街道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

  二是聚力激活干事创业激情。在原已明确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按副科级配备的基础上,结合工作任务和履职情况,将绥安、朗池、城南街道直属的社区建设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人按副科级配备。

  三是协力整合街道执法资源。强化街道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的统筹指挥协调,积极探索整合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其他派驻机构设在街道的执法力量组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努力实现“1+3+N”工作模式组建和运转,探索实行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街道对区域内执法工作的统筹力度,下移执法重心,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执法效果,逐步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执法体系。

  四是全力建立职责准入制度。明确清单之外的事项不得随意委托或交由街道承担。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承担的工作职责转移给街道,确需下放或委托的,应当充分听取街道意见后报县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并按照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物随事转的原则,同步下放人财物,坚决杜绝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街道承担,切实减轻街道负担。